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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我住了兩學期的Steven到英國去了,今年來了個所上學弟當我的新室友。起初覺得:他真的是個機車的傢伙:看到我躺床上休息,門不會關小力一點,滿臉的痞子樣,對我這個大他三四歲的學長一點沒有敬畏之心,最受不了的,是他講話中不時夾雜的髒話,總讓我有被冒犯的感覺,很不舒服,畢竟我已經有三四年沒機會那樣跟人講話了。不過住了一週發現:這個痞子還頗有趣的!
跟痞子住一起的一大好處就是:不必注意什麼形象,因為再怎麼說你的形象都會比他好。舉個例子來說吧,過去一年多我幾乎沒什麼機會在宿舍裡穿內褲和「吊嘎」,因為我的室友總是穿著光鮮整齊的長褲和名牌TimberlandT恤,唯一隨便的東西是腳底的拖鞋,一雙每次都擺得很整齊的拖鞋....
而這個學弟勾起我在大學的回憶:赤膊、三角褲、打得開開的腿、散亂放置的雜物,沒錯,是家的感覺!!!從此以後我回宿舍第一件是就是脫衣服鞋子,隨手扔床上和床底下,哈!房間已經這麼小了,當然要更無拘無束一點。於是沈睡多年的邋遢魔王的血液又在我心中復甦...特殊發語詞也在我跟他的對話中復活「XX同學好機喔,幹!」「你這樣也太鳥了吧!」這些被我棄置多年的語彙也漸漸復甦。藉著類似的對話,雖說心房是打開了,但我從不知道外界看我的樣子是否變了。
這痞子是個用功的傢伙,比我還用功不少...
他是個象棋高手,算度總是比我精那麼一點點...
是個自以為的傢伙,想成為句法老師。
點點點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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