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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今天才過一半,便有九人到過這裡...當我開始注意這個問題的時候,我寫東西的動機是否就不純了?是否用了太多的贅字來和讀者們說明?是否為了讓情節討喜而增刪了什麼,對自己不忠?是否我在自己的小天地裡也要包裝形象,如同在眾人面前?這些問題值得我深思!

    我準備試著把我的初戀故事寫成小說放在這裡,一切的架構幾乎都想得差不多了,幾乎連用字遣詞都考慮過,有機會的話,我希望能出書,不是那種如同「正妹大學宅男社」一般的蠢東西,而至少要和痞子蔡看齊。在發表前,我得謹慎思考前述的問題才是。一部譁眾取寵的作品或許可以賣大錢,但我寧可先求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達到自己要求的寫作水準。

   請各位期待吧,我發誓會寫出一點能看的東西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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