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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「而人多不強力,貧賤則懾於飢寒,富貴則流於逸樂,遂營目前之務,而遺千載之功。」
---曹丕《典論‧論文》

   大概沒有什麼比曹丕的這段句子更適合形容所謂「溫水裡的青蛙」了。人只要日子過得下去(無論好日子或是壞日子)就會漸漸形成一種習慣、一種惰性,人就在這種麻木當中一天天過下去,就像是永遠不知道自己會老、會衰弱、會死,而後「日月逝於上,體貌衰於下,忽然與萬物遷化」,一個人的生命就這樣結束了。

  很快的,這個人的存在會被淡忘,不久就會像完全沒有存在過一樣那般乾乾淨淨...乾、乾、淨、淨。

  所以曹操說得好:「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,亦當遺臭萬年!」要被後人記住真的相當難,要嘛,你得好到一個極致(流芳百世);再不然,你就壞個徹底(遺臭萬年)。那些不好不壞、平平凡凡,好得不夠偉大,或是壞不到骨子裡的人,都不會留下記載。當然,沒有人會真想要做壞事來留名,那我們該用什麼方式留點東西給這世界呢?

   也許我們該先確定自己是不是想要留個名什麼的。

   「忽然與萬物遷化,斯志士之大痛也」,自己的志在何處呢,想要留給世界的又是什麼呢?這一點不能不先釐清。我們總會不知不覺花許多時間追一些所謂「人人都想要」的東西,比方說錢,繞了一大圈才知道自己找錯了。就我自己而言,我也花了好長的時間在追尋自己,勉強找到一點點長期寄託的快樂,寫文章就是一種。在其他的場合,我們也可以聽到這種「最高級」的句子,比方說:「沒有比爬山更有成就感的事了!」、「我覺得服事神是我最大的快樂!」、「如果可以一直看電影,我永遠不會膩!」他們眼中的神采真是筆墨難以形容。

     那麼,就去找吧!什麼時候你的眼神會流露出光彩?什麼時候你會希望這一刻永遠不要過去?在什麼地方你會覺得「這件事非我來不可」?延伸這種快樂吧!不要繼續泡在溫水裡等著被煮熟,不要總是過著像僵屍一般的日子,在時空的消磨當中讓自己不斷變老。做點讓自己覺得值得的事情,然後,創造點什麼、留下點什麼:一篇好文、一張美美的照片、一句感動人的好話,或是一段和諧的關係。這樣我們才有資格說:「不枉費來過這一遭!」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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