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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今天接到一個一陣子沒聯絡的好友來電:「阿光阿光,我要結婚了,時間是二月初,你要不要來?」

  「啊!?你...你要結婚?不是開玩笑吧?」我說,「你們認識多久?」

  「一年。怎麼樣,要不要來?」聲音的確是既篤定又開心。

   「嗯,把帖子寄給我吧,一定去。」雖然還想問多點問題,不過,我這人最爽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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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"是...喔.......連他也......"我心裡還是很訝異。話說此君一路上是個標準謹慎的乖寶寶,活到28歲了連女生的手也沒牽過的那種;來我家還會跟小學的時候一樣很客氣很客氣的叫阿姨好的那種...還有客氣過頭在籃球場上也不沾到別人身子的那種...
  
  總而言之,我千算萬算沒想到會是他要結婚。

   記得好像是前年夏秋之際才聽說他被派到外縣市工作,總算讓他逃離媽媽掌控...後來他好長一陣子沒回家,沒上msn也沒打電話給我們...我就有點忘了他,只知道他手機總是關機,號碼換了也沒講,我曾經在心裡嘀咕了一陣子...

   (嘖嘖...嘖嘖嘖...嘖嘖嘖嘖...)

   一切的謎底都解開了(指)!犯人,就在我們之中!

    "真危險,跟第一次戀愛,交往也才剛滿一年的女孩子結婚..."其實我心裡是這麼想的。雖然不能說是在熱戀期結婚,可是,好像也很接近了的那種感覺...大概連架也沒吵過,而且,記得上次聽他的口氣是,稍有時間就膩在一起...

  還是很危險哪...寫到這裡我仍舊這樣覺得。

  我並非不看好此君當一個好丈夫的能力,但是,連等腦中荷爾蒙消退的時間都沒有,就做出這樣的決定來,只能說雙方都很有勇氣吧。我雖然輕浮衝動,但對於這種事我可是極為謹慎的。俗話說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,沒結過婚也聽過別人結婚的故事,比方說朋友告訴我:「婚前一定要一起住過」據說擠牙膏的方式都能讓人吵到爆炸的,更不用講比方說臭襪子亂丟或是飯前不洗手這種習慣...麻煩死了。

  其實我還認為「婚前一定要一起睡過」:資料顯示,雖說在幸福的婚姻中,性只佔了百分之五的因素,不幸福的婚姻當中,卻有百分之三十是性的問題。

   老兄啊,雖說我現在提已經來不及了,可是我還是隱隱約約擔心哪...因為前面兩項你一定是一樣都沒有做到吧。更不要說其他的磨合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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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至於我自己唷...我這種挑剔至極、桀傲不馴、衝動專斷、狂野蠻橫,兼且輕浮隨興的死性子,本來就沒那麼容易被誰看上,再說我才剛剛解除封印,還想多過一下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沒人管的好日子。

  比我更挑的好友吳跟我說:「東海有大鵬,非清泉不飲,非梧桐不棲」。

  嗯,很不錯,所以我們是好友,哈哈哈!
 
  那麼,我想我該回贈這句:
  "I've been searching for someone to share my life, not just someone to get me through the night."

  (註:原歌詞為share some light 此處稍稍修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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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這三四個月來已經收三張了,嘖嘖...

  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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